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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于互联网背景下的文化产业创新研究

现阶段,我国文化产业在不断完善,但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,发展效率并不高。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由于一些客观因素,传统文化产业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,这样会影响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效益。因而文化产业在转型阶段中,要借助互联网等技术来不断拓展新业务,推进“互联网+文化产业”模式的转变,从而实现文化产业的创造性变革。

一、“互联网+”与文化产业的内涵及现状

在2015年,李克强总理提出了“互联网+”,明确了互联网的发展方向。自此以后,各个行业都开始引入“互联网+”这一概念,不断进行转型和创新。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后劲非常大,前景也非常广阔,在2006年到2016年的十年间,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增加了近6倍。

“互联网+文化产业”就是运用互联网思维,借助互联网技术促进文化产业的转型和发展,进而实现与其他产业之间的融合,有效整合和配置文化资源,创新文化产品的营销模式,利用“互联网+营销”手段,实现线上和线下的融合营销模式[1]。

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基层的文化产业企业仍然在采用比较老旧的营销模式,无法满足当前人们对文化产品的需求,也无法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文化市场形势,并且相关的文化资源也无法有效配置,经常出现服务不专业和效率不高的情况。“互联网+”模式的快速发展,可以实现信息的多元化使用,提高相关的管理水平。例如,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使用智能文化产业经济网络平台,这一平台就是“互联网+文化产业”的典型,实现了双赢的目标。

由此可见,依托“互联网+”助力文化产业经济发展的思路就是将互联网技术与文化产业相结合,实现各项服务的信息化,依托信息系统实现对各项数据的有效传输,实现精准营销,为人民提供优质的文化产品[2]。

二、“互联网+”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

(一)以互联网技术创新为手段推进融合发展

现阶段,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,人们所接触的内容越来越多,使得一部分文化产业逐渐被人们忽视。文化的传承是以静态的展示为主,虽然科普性和教育性十足,但是对人们的吸引力不高。

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,人们对于文化产业的期望和需求也日益增加。在新媒体背景之下,信息传播的渠道越来越多,文化产业可以借此作为载体,大力扩展传播的渠道。例如,可以使用互联网技术,建立专门的文化产业网站,将其发展背景、蕴含内容以及各类表演视频放在网站上,以方便人们的观看,并且也可以与其他网站相互配合,互相宣传,扩大传播范围。除此之外,还可以依托手机APP、网络电视等方式来进行传播,从而增强文化传播的丰富性,进一步扩展传播的范围。

(二)整合营销资源,创新营销模式

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“互联网+”营销,必须要对营销资源进行整合,这也是面向市场的文化产业营销工作的基础保障。相关部门需要依托“互联网+”对用户进行分类,为其提供相匹配的产品,进行个性化的定制,重视用户所投诉的问题,及时进行解决和反馈。还可以定期对用户进行新产品的推送,为其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定制服务,提升用户价值贡献。文化产业只有紧跟社会发展,适应新时代的需要,才能创造巨大的社会优势和利益,促进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。其次,物质环境也是“互联网+文化产业”创新性发展的重要基础,这里的物质环境是指积极配合完成基础设施的建设,例如可以利用VR、AR等互联网技术将客家文化展现给游客。

相关部门需要整合内部资源,加强内部与外部的协同服务能力,不断加强与支付宝和微信等新媒体的合作,同时还可以加强对手机APP的开发工作,不断对“互联网+”营销模式进行拓展。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,可以更加细致地对用户需求进行细分,使其变得更加符合当前用户的使用习惯。商务智能和数据挖掘技术的迅猛发展,不仅对业务形成了有效的支撑、可以准确地计量消费者的消费数据,还积累了海量的用户数据,同时利用大量的基本数据,通过相应的技术对用户信息进行有效的处理、分析、比较和评估,从而帮助文化产业做出正确的营销决策,实现营销资源的配置优化,提升了文化产业业绩,为电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基础[3]。

(三)利用好“互联网+产业金融”融资模式